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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21 記者:向志強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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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南寧電
記者從廣西藥監部門了解到,從7月底開始,廣西將陸續推行藥品生産企業質量受權人制度,今後未經質量受權人的審核批准,企業藥品不得出廠銷售。 世界衞生組織將質量受權人定義為負責藥品成批放行的人。其核心內容是:藥品生産企業在每批藥品出廠銷售前,必須經過獲得授權的質量受權人的批准。 據介紹,廣西將於7月底前,首先在17家注射劑類高風險藥品生産企業中實施這一制度,12月底前在製劑和原料藥藥品生産企業中實施,以後逐步在中藥飲片、醫用氧、藥用輔料等企業中全面推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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