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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18 記者:王傳真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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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深圳7月17日電
深圳市近日發布的《市政府公報》顯示,從今年7月1日起,調整全市土地增值稅預徵率。 據深圳市地稅局介紹,深圳市土地增值稅預徵率調整後,普通標準住宅按銷售收入1%預徵,別墅類按銷售收入3%預徵,其他類型房産按2%徵收。今年7月1日前的徵收期,深圳土地增值稅預徵率分別為:普通標準住宅按0.5%,別墅、度假村等其他房産按1%。 據了解,深圳市是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要求作出上述調整的。該《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稅預徵辦法,根據本地區房地産業增值水平和市場發展情況,區別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和商用房等不同類型,科學合理地確定預徵率,並適時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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