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和移動平台未經許可不得轉播奧運賽事
    2008-07-08    記者:周瑋 廖翊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北京7月7日電 國家版權局有關負責人7日&&,我國將對未經許可轉播奧運賽事及相關活動的互聯網和移動平台嚴厲查處,並將此列為2008年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行動的重點。
  據悉,“爆米花”等部分以視頻節目為主的網站因未經授權通過網絡非法轉播奧運火炬傳遞視頻節目,國家版權局責令其立即停止侵權,這是我國首次制止非法轉播奧運賽事及相關活動的行為。
  國家版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7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布了由三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嚴禁通過互聯網非法轉播奧運賽事及相關活動的通知》。
  通知明確,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賽事及相關活動在我國內地和澳門特區的新媒體(互聯網和移動平台)轉播權已由國際奧委會獨家授予中國中央電視台,未經中央電視台授權許可,其他任何互聯網和移動平台等新媒體均不得擅自轉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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