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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07 記者:劉娟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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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昆明電
“為了讓中小企業能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得採購合同,政府應當為中小企業提供相應的指導和服務,對於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的産品,應當實行首購和訂購制度。”在7月1日頒佈實施的《雲南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針對中小企業産品實行政府採購作出如上規定。 雲南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何遠燦説,政府將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市場。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創造條件,扶持成長型、科技型、生物資源開髮型、農特産品加工型、外向型的中小企業開拓省外和國際市場。 “中小企業相對於大企業,規模小,經濟實力弱,在開拓市場特別是國際市場方面能力有限,因此,政府對中小企業在開拓市場方面要給予扶持”。雲南省人大副主任程映萱説,《條例》除了在産品採購上支持中小企業,也規定扶持中小企業開發名牌産品,利用進出口貿易、加工貿易、服務貿易等多種貿易形式開拓省外和國際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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