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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02 記者:江國成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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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7月1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1日發布的消息,國務院日前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電監會制訂的《關於加強電力系統抗災能力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各地和有關部門分析總結各種自然災害對電力系統的影響,兼顧安全性和經濟性,修訂和完善適合我國國情的電力建設標準和規範。 根據《若干意見》,對骨幹電源送出線路、骨幹網架及變電站、重要用戶配電線路等重要電力設施,要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設防標準。對跨越主幹鐵路、高等級公路、河流航道、其他輸電線路等重要設施的局部線路,以及位於自然災害易發區、氣候條件惡劣地區和設施維護困難地區的局部線路,要適當提高設防標準。結合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鼓勵城市配電網主幹線路採用入地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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