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救災物資可由採購單位自行購買
    2008-06-03    記者:羅沙 韓潔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北京6月2日電 記者2日從財政部獲悉,在汶川地震災害應急救援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中,救災物資可由採購單位自行以合理的價格向供應商直接購買,採購單位要注意合理規劃,公平、公正地組織開展採購活動。
  根據財政部關於加強地震救災採購管理的通知,在抗震救災工作中,涉及災民緊急救治、安置、防疫和臨時性救助的採購活動可以作為緊急採購項目,在保證採購貨物、工程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由採購單位自行以合理的價格向一個或多個供應商直接購買。
  通知明確,在汶川地震救災應急救援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中,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按本通知的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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