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無照生産、銷售違規産銷塑料袋罰50萬
    2008-05-30    記者:關桂峰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昆明5月29日電 記者從昆明市工商局了解到,自6月1日“限塑令”實施之日起,昆明市無照生産、銷售違規塑料袋的經營者,將受到最高額度為50萬元的處罰。
  日前,昆明市工商局召集200多家超市、農貿市場、批發市場經營者,強調了相關規定。
  據了解,符合規定的塑料袋厚度不得小於0.025毫米,並在袋身的中間部位標有三角形可回收再生利用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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