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6月1日起施行
2008-05-30 記者:李亞傑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北京5月29日電 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近日聯合公布,《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自6月1日起施行。
《處分辦法》共24條,對應受處分的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及其處分等作了明確規定。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指出,要依法履行職責,堅決完成時代賦予的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的歷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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