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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8 記者:裘立華 胡作華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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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4月17日電
針對娃哈哈公司稱達能集團以低於實際報酬的差額給宗慶後繳稅一事,達能集團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説,達能給宗慶後的報酬按照協議規定支付。 達能稱,按照達能與宗慶後於1996年和2003年兩次簽署的服務協議和獎勵股協議,達能在新加坡的子公司向宗慶後支付了相應的報酬。 目前娃哈哈公司董事長宗慶後涉嫌偷漏個人所得稅3億多元成為公眾焦點。宗慶後15日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説:“由於達能舉報我偷漏稅,因此稅務部門根據舉報對本人及娃哈哈所有的公司進行了稽查,我本人與集團所有分公司都在積極配合檢查。” 娃哈哈方面稱,達能集團在向宗慶後支付紅利、股權轉讓所得時,並沒有按實際所得支付,差額部分達能向宗慶後解釋是在新加坡代交了一部分稅,因此宗慶後認為已納了稅。 娃哈哈方面稱,在發生糾紛後的2007年6月,達能集團的范易謀在媒體上公開稱要讓宗慶後在訴訟中度過余生,7月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傳來達能要求他們代理對宗慶後偷漏稅的刑事訴訟,引起了宗慶後的警覺。他要求律師團隊對所有的資料進行了分析,發現合同當中有一條款是要求宗慶後自己履行納稅義務,感覺風險很大,因此主動在網上申報納稅,並補交了稅款與滯納金。 娃哈哈公司給新華社記者提供的材料稱,“這是達能為宗慶後設置的一個陷阱”,“欲將宗慶後置於死地,而達到其能順利掠奪娃哈哈公司利益的目的。” 對於達能是否以低於合同規定的報酬差額給宗慶後繳稅,達能方稱達能支付給宗慶後的報酬是達能為宗慶後過去多年中對達能—娃哈哈合資企業的服務和貢獻所付出的合理酬勞。“我們履行了合同規定的責任。” 達能稱,不管在哪運營,達能都始終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達能與宗慶後簽署的協議完全合法,並稱這一稅案與達能目前正在和宗慶後進行的商談沒有關係,達能希望通過討論找到和平解決爭端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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