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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4 記者:曾亮亮 實習生:宋燕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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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由海南省、海南省政府採購中心共同舉辦的中國政府採購高峰論壇日前在海南拉下帷幕,參會各方在此次論壇達成了《海南共識》。 《海南共識》主要有七方面的內容: 充分認識《政府採購法》是一部關係到中國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法律。 追求“陽光采購和諧採購”的理念,堅守政府採購公開、公平、公正、誠信原則,努力推動政府採購事業成為中國廉政建設的一股積極力量。 充分認識宣傳、普及《政府採購法》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各地政府採購中心將採取積極手段,向社會宣傳、普及《政府採購法》。 自覺成為《政府採購法》的實踐者,並在實際工作中自覺接受來自社會各界的檢查監督。 積極推進和加強人力資源建設,加大對現有政府採購人員的培訓力度,逐步實現政府採購人員的專業化,盡快將政府採購隊伍建設納入制度化軌道,加強自律,努力造就一支廉潔高效的高素質隊伍。 鼓勵自主創新,鼓勵節能環保,為優秀民族品牌的樹立,為中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推波助瀾。 積極推進中國政府採購機構與締約國採購機構之間的合作與交流,使中國政府採購能夠與國際接軌,同時也讓世界各國的政府採購機構更加客觀地了解中國政府採購的發展與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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