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2008-04-14 記者:李亞傑 璩靜 來源:經濟參考報 |
|
|
本報杭州電
記者日前於此間舉行的全國糾風工作會議上獲悉,目前我國救災資金全面推行救助資金社會化發放方式,已實行涉農資金“一卡(折)通”的地方,將救災資金納入“一卡(折)通”發放。 民政部副部長李立國&&,對於救災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規範救災款物發放標準和辦法,保證救災款物分配使用的公開、公正和公平;在發放救災款物過程中遵守財務和現金管理規定;採取實物救助的地方,嚴格按照政府採購相關規定採購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物資,並及時發放,不得挪用於日常儲備。 同時,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及時將救災資金(含救災捐贈款物)分配、使用情況向社會公布,切實提高資金使用的透明度。 據了解,在救災資金管理使用方面,民政部將會同財政部制定下發《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範救災資金的管理使用,加大對各地救災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及時將災區困難群眾生活安排、救助方案和恢復重建方案以及工作進度等情況在系統內通報,並向社會公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