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2008-03-26 記者:曾亮亮 實習生:宋燕 來源:經濟參考報 |
|
|
本報訊
針對美國、德國近期發生因使用肝素鈉製劑致患者不良反應事件,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簡稱醫保商會)相關負責人25日向本報記者&&,我國出口肝素鈉已有30多年的歷史,出口産品質量一直較穩定。 該負責人指出,雖然此次引起美國和德國發生肝素鈉製劑不良反應的原因尚無定論,但醫保商會已發出通知要求各肝素鈉生産、出口企業本着對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進一步強化質量管理,立即對本企業生産、出口的肝素鈉産品質量開展自查。 醫保商會還要求,各肝素鈉出口貿易企業應加強採購和出口環節質量控制,提高綜合質量管理水平,建立出口産品檔案建立和完善出口産品售後質量跟蹤體系。杜絕採購用不明腸源生産的肝素鈉産品,杜絕從非法無照經營、無質量保障的小作坊、小加工廠採購出口産品。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