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土地閒置一年不滿兩年徵收20%閒置費
    2008-03-07    作者:王麗芳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銀川3月6日電 寧夏國土資源廳將於3月底對部分市、縣閒置土地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土地閒置一年不滿兩年的,將徵收20%土地閒置費。
  寧夏國土資源廳日前強調,今年寧夏全區國土資源部門的工作重點之一就是清理閒置土地,節約集約用地。按照國土資源部有關通知精神,依照有關清理閒置土地的規定,對土地閒置一年不滿兩年的,將徵收20%土地閒置費;土地閒置滿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的,堅決無償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條件的,也應採取改變用途、等價置換、安排臨時使用、納入政府儲備等途徑及時處置,充分利用。
  相關稿件
遏制土地市場腐敗 上海實行"大賣場"式交易 2008-03-03
“三防”已經成為今年土地調控的工作重點 2008-03-03
制訂“住宅法”,先修《土地管理法》 2008-02-28
山東省土地違法案件總體呈現逐年下降趨勢 2008-02-26
上海將土地出讓金收支狀況納入人大監督範圍 2008-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