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在醫療教育等領域推出一系列惠&新舉措
    2008-02-28    記者:張勇 茆雷磊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27日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商務部、衞生部、教育部等部門在發布會上公布了一系列惠&新舉措。
  衞生部辦公廳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毛群安宣布,衞生部經研究決定,符合條件的台灣地區永久居民如果申請大陸醫師資格,通過認定方式核發《醫師資格證書》,相關具體辦法將另行頒佈。
  毛群安&&,台胞申請大陸醫師資格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是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台灣地區合法行醫資格滿5年;二是具有台灣地區專科醫師資格證書;三是目前正在台灣地區醫療機構中執業。
  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台灣地區永久居民,仍按照衞生部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台灣地區居民和獲得國外醫學學歷的中國大陸居民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參加大陸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後取得相應的《醫師資格證書》。
  毛群安説,以上認定條件及辦法同時對香港、澳門地區的醫師適用。
  教育部港澳&事務辦公室處長劉建豐&&,為方便台胞子女在大陸中小學和幼兒園就讀,教育部近期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進一步明確提出了有關政策和要求。這些政策和要求的主要內容包括:一、對台胞子女在大陸中小學和幼兒園就讀,實行“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適當照顧”的政策;二、大陸經批准設立的公辦和民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以及中等職業教育機構都可以接收台胞子女就讀;三、台胞子女在入學、入園和升學的條件、學校安排、收費等方面均享受與當地大陸學生同等的待遇。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還要創造條件給予台胞子女適當照顧。
  商務部機電和科技産業司副司長周若軍介紹了加工貿易政策調整的有關情況。周若軍&&,在今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加工貿易仍然符合大陸經濟發展的需要,歡迎台資企業在大陸投資辦廠,開展加工貿易。大陸調整加工貿易政策,一是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需要,二是按照國家宏觀調控的需要,從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出發,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過多消耗資源的産品出口,落實科學發展觀。目前大陸正鼓勵加工貿易企業向中西部轉移,商務部已經在中部地區確定了九個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
  國&&發言人范麗青在發布會上宣布,為進一步推動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大陸將在福建漳平永福、廣東珠海金灣、湖北武漢黃陂、江蘇無錫錫山新設立4個台灣農民創業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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