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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27 記者:陳偉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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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正值今冬明春農膜産銷旺季,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農業部等七部委日前下發《關於加強對農膜生産經營的管理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範企業産銷行為,保障農民群眾權益。 通知説,各地工商、質檢部門要加強産品質量和市場的管理,在2008年5月底前採取專項行動,加強對重點地區生産企業産品質量的監管,加大對不法商販和假冒偽劣農膜生産企業的打擊力度,依法取締無照生産企業。確保農膜産品質量,維護合法生産企業和農民的利益。 通知要求,各地稅務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稅收監管,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供貨商要嚴查、嚴管、嚴控,依法嚴懲嚴重違法經營者,堵塞稅收漏洞。各地金融機構要嚴格按照政策規定,進一步加強現金管理及賬戶管理,積極鼓勵和引導農膜産品經營者使用非現金結算方式,提高支付結算效率。 通知指出,國家發改委將適時修訂《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指導農膜行業淘汰落後産能,限制低水平重復建設。同時,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發布《農用薄膜行業准入條件》。各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家産業政策,依據《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農用薄膜行業准入條件》和信貸原則,從嚴審核對農用薄膜生産企業和項目的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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