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五年內將不準交易
    2007-11-20    記者:馬姝瑞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合肥11月19日電 經濟適用住房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其銷售實行明碼標價,購買不滿五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記者從合肥市法制辦獲悉,正在公開徵集市民意見的《合肥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於經濟適用房的建設、銷售及交易作出了上述明確規定。
  根據規定,合肥市經濟適用住房單套的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套型比例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群眾生活水平、住房狀況、家庭結構和人口等因素確定,並進行嚴格管理。在規劃時還將充分考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對交通等基礎設施的要求,盡量方便其工作生活。在銷售方面,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將以“保本微利”為原則,實行明碼標價。其銷售價格不得超過公示的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註明的費用,並將售價面向社會公示。凡擅自提高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的,物價部門將依法進行處罰。
  新辦法還明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擁有有限産權,購買不滿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