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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30 記者:陳偉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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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國家發改委、環保總局日前下發通知,決定依法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産業政策的規定,環保評審不達標、超標或超排污許可證要求排放的落後造紙、酒精、味精、檸檬酸生産能力實施淘汰,包括落後企業、落後生産線、落後生産工藝技術和裝置。 通知説,造紙行業將主要淘汰年産3.4萬噸以下草漿生産裝置、年産1.7萬噸以下化學制漿生産線、排放不達標的年産一萬噸以下以廢紙為原料的紙廠,東部、中部省份可根據本地實際適當提高淘汰落後制漿造紙産能的標準。 酒精行業將主要淘汰高溫蒸煮糊化工藝、低濃度發酵工藝等落後生産工藝裝置,及年産三萬噸以下企業,廢糖蜜制酒精除外。《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版)》禁止新建的酒精生産線,燃料乙醇項目除外。 味精行業將主要淘汰年産三萬噸以下生産企業。《産業結構調整目錄(2005年版)》禁止新建的使用傳統工藝、技術的味精生産線。此外,檸檬酸行業將主要淘汰環保不達標生産企業。 按照要求,“十一五”期間,國家將逐步淘汰落後造紙産能650萬噸,落後酒精産能160萬噸,落後味精産能20萬噸,落後檸檬酸産能八萬噸;實現減排化學需氧量(COD)124.2萬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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