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提高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比例
央行、銀監會聯合下發通知
    2007-09-28    記者:王宇 張旭東    來源:經濟參考報
  新華社北京9月27日電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27日晚間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産信貸管理的通知。根據通知,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
  通知指出,將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商業銀行應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幣貸款,下同)不得低於20%;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而且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應隨套數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體提高幅度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但借款人償還住房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於其月收入的50%。
  通知稱,將嚴格房地産開發貸款。對項目資本金(所有者權益)比例達不到35%或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的項目,商業銀行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貸款;對經國土資源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查實具有囤積土地、囤積房源行為的房地産開發企業,商業銀行不得對其發放貸款;對空置三年以上的商品房,商業銀行不得接受其作為貸款的抵押物。
  通知要求商業銀行不得向房地産開發企業發放專門用於繳交土地出讓金的貸款。對政府土地儲備機構的貸款應以抵押貸款方式發放,且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收購土地評估價值的7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通知對商業用房購房貸款進行規範,要求利用貸款購買的商業用房應為已竣工驗收的房屋。商業用房購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期限不得超過10年,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利率的1.1倍,對以“商住兩用房”名義申請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5%。
  通知要求商業銀行應密切監測房地産價格變化及其對信貸資産質量的影響狀況,切實加強商業性房地産信貸管理和內控機制建設,積極防範房地産信貸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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