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養路費車船稅還不具備合併條件
    2007-09-14    記者:王宇 劉琳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北京9月13日電 國家稅務總局地稅司副巡視員曹聰13日參加中國政府網訪談時&&,我國今後要開徵燃油稅,替代養路費。
  曹聰&&,按照有關方案的設計,今後對汽油、柴油開徵燃油稅之後,養路費、客運附加費等多項行政收費將同時停收。
  對於有網友關於“養路費和車船稅是否重復徵稅”的提問,曹聰介紹説,車船稅作為財産稅對財産價值具有調節作用,養路費和車船稅是在兩個領域裏的不同的集資方式,目前兩者還不具備合併的條件。
  車船稅是對在我國境內依法應當到公安、交通、農業、漁業、軍事等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車輛、船舶,根據其種類,按照規定的計稅單位和年稅額標準計算徵收的一種財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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