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天然氣優先用於城市燃氣
    2007-09-04    記者:江國成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北京9月3日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頒佈實施的《天然氣利用政策》規定,我國將優先發展城市燃氣,禁止以天然氣為原料生産甲醇;禁止在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區建設基荷燃氣發電站;禁止以大、中型氣田所産天然氣為原料建設液化天然氣項目。
  據發展改革委介紹,為緩解天然氣供需矛盾,優化天然氣使用結構,促進節能減排工作,發展改革委制訂併發布《天然氣利用政策》。這項政策規定,我國天然氣利用政策由國家統籌規劃,考慮天然氣産地的合理需求;堅持區別對待,確保天然氣優先用於城市燃氣,促進天然氣科學利用、有序發展;堅持節約優先,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天然氣利用政策》主要包括六方面內容:一是制定政策的必要性;二是適用範圍和管理主體;三是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四是天然氣利用領域和順序;五是促進天然氣節約利用;六是保障措施。在我國境內所有從事天然氣利用的活動均應遵循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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