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出口需“持證” 違規企業進“黑名單”
    2007-07-16    朱小燕 吳晶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訊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言人顏江瑛日前説,中國對出口的食品要加貼標籤或標識,以便進行追溯或對問題産品的召回;涉及食品安全的違法企業將被列入“黑名單”,禁止其出口。
  顏江瑛説,我國一直非常重視食品出口安全的管理問題,食品出口需經過五步驟:第一,對出口食品的原料種植、養殖基地實施備案管理。只有獲得備案的種植養殖基地的原料,才能夠用於生産加工出口的食品。第二,對出口食品的生産企業實施衞生註冊制度,只有獲得註冊的企業才可生産出口食品。第三,在生産過程當中,&&境檢驗檢疫機構,對出口食品的生産過程實施全過程監控。第四,出口的食品還要按要求加貼符合要求的標籤或標識,以便進行追溯或對問題産品的召回。第五,在出口前,中國還要逐批進行檢驗,合格的才可出口。如果進口國有要求的話,還會為食品出具官方證書。
  她説,無論是在産品的生産、流通、進出口等各個環節上,還是在立法、執法、監督、管理等各個方面,中國都採取了非常負責任的態度,建立了從産品到出口的全過程管理體系。
  國家質檢總局食品生産監管司司長鄔建平説,在公布“黑名單”的同時,我國也為優秀企業推出扶優措施,打出中國名牌、國家免檢、中國馳名商標,出口免檢等品牌。這些好企業的銷售額每年都有50%到100%的增長。而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基本很難再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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