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周生賢:"鐵腕"治理湖泊污染
    2007-07-13    本報記者:吳晶晶 蔡敏    來源:經濟參考報

  今夏太湖、巢湖、滇池等多個重點湖泊相繼爆發的藍藻污染再度敲響警鐘,環境問題處理不好就有可能引發社會危機。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12日在合肥召開的2007全國湖泊污染防治工作會議上介紹,我國將採取一系列“鐵腕”措施治理湖泊水污染,確保人民群眾飲水安全。

平均每年消失20個天然湖泊

  周生賢介紹,我國湖泊生態功能退化的問題十分突出。由於盲目圍墾,過度利用水資源,湖泊面積逐漸減少,甚至消亡。我國每年平均有20個天然湖泊在消亡,建國50年來已經減少了約1000個內陸湖泊。“千湖之省”湖北的1000多個湖泊已銳減為300多個。
  周生賢説,全國水環境惡化的趨勢還在發展。2006年,全國地表水總體水質屬中度污染,國家地表水監測斷面中,I至III類、IV至V類和劣V類水質的斷面比例分別為40%、32%和28%。遼河、海河為重度污染,一些河道喪失了使用功能;重點湖泊水質仍在下降,太湖和滇池水質為劣V類,巢湖為V類。
  從污染防控看,邊治理邊污染的現象依然存在。一些流域環境治理的速度趕不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速度,特別是重點湖泊流域化學需氧量沒有完全控制住,氮、磷又有所上升,富營養化狀態達到中度和重度,並且呈加重趨勢。
  從環境監管看,環境違法行為相當普遍。近期,環保總局對淮河、海河、黃河、長江及重點湖泊進行了專項檢查,在檢查的11個省(自治區)的126個工業園區中,有110個存在違規審批、越權審批、降低環評等級和“三同時”不落實等環境違法問題,佔抽查總數的87.3%;在抽查的75家城鎮污水處理廠中,有38家存在運轉不正常、處理不達標或停運的現象,佔抽查總數的50.6%;在檢查的529家企業中,有234家企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佔抽查總數的44.2%。

大規模爆發藍藻水華的隱患仍存在

  今年4月以來,太湖藍藻持續爆發,貢湖飲用水源一度出現污染,嚴重影響了無錫上百萬群眾的正常生活。巢湖、滇池、三峽庫區支流等流域也不同程度地出現藍藻水華,進一步大規模爆發的隱患仍然存在。7月初,江蘇沭陽飲用水源地遭受污染,城區供水被迫關閉,供水中斷超過40小時以上,城區20萬人口飲水用水受到較大影響。
  “可以説,環境隱患無處不在,一旦誘因出現隨時可能引發環境事件。”周生賢説。
  為此,環保總局要求,已經富營養化的“三湖”和三峽庫區等湖泊流域各地,都要研究制定藍藻水華爆發處置預案,建立例行的打撈藍藻作業制度,組織專業隊伍,提高機械裝備水平,增強打撈效率,努力做到“日産日清”。對打撈上岸的藍藻,要進行妥善處理,避免二次污染。
  周生賢強調,要把保障群眾飲水安全作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和管理制度;建立飲用水源應急保障體系、部門聯動機制和重大事項會商機制;水質監測部門和水廠要擴大監測範圍,增加監測頻率,密切關注水源地水質變化情況;水廠要完善深度凈化措施,做好供水應急保障;有條件的地方要加快第二或多個水源地建設。

“鐵腕”治理重點湖泊水污染

  針對日益嚴峻的湖泊污染狀況,周生賢宣布一系列措施,拉開“鐵腕”治理重點湖泊的序幕。
  他透露,將在“三湖”流域制定更嚴格的環保標準,包括環境準入標準、工程治污標準、排污收費標準,並一律停止審批和建設排放含氮、磷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新建項目。太湖流域要依照發達國家對工業企業排放的要求,制定新的標準;巢湖和滇池流域也要&&更加嚴格的工業企業氮、磷排放標準。對2008年6月底前達不到新排放標準的企業,一律停産整頓或關閉。在重點湖泊流域,禁止銷售、生産和使用含磷洗滌用品。
  進一步擴大“區域限批”範圍。今後,對沒有完成淘汰落後産能任務的地區,對環境違法現象突出的地區,對超過總量指標、重點項目未達到目標責任要求的地區,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後、不落實收費政策、污水處理廠建成後一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但無故不運行的地區,都要實行“區域限批”。
  採取“高限處罰”措施,主要包括:對惡意排污行為實行重罰,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對長期超標排污的、私設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直排的、存在重大污染隱患的企業,一律停産整治;對建設項目未批先建、未經驗收擅自投産的,一律停産停建;對治理無望的企業和落後生産能力,一律關閉取締;對基層政府&&的違反環境法律法規的“土政策”,一律取消;對於違法排污造成嚴重損失、觸犯刑法的企業,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還將嚴格控制湖泊圍網養殖規模,推廣湖泊自然放養,所有湖泊現有圍網養殖面積一律不得再擴大,並在三年內逐步降到科學合理的水平。“三湖”流域要于2008年底前全面取消湖泊圍網養殖,最高水位線外一公里範圍內禁止魚塘養魚。所有重點湖泊最高水位線外一公里範圍內,禁止從事種植蔬菜、花卉等施用化肥強度大的農業活動。要積極調整種植結構,發展有機綠色農業,重點湖泊流域內要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和病蟲害綜合防治等技術,逐年減少化肥農藥施用量。
  同時,大力控制畜禽養殖污染。劃定畜禽禁養區,禁養區內不得新建任何畜禽養殖場,已建的畜禽養殖場要限期搬遷或關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按照工業污染源管理方式實行監管,確保達標排放。太湖流域2008年6月底前不能達標排放的要予以關閉,其他流域可以放寬至200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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