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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5月16日電
教育部網站16日發布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正在抓緊細化免費師範生教育實施辦法。
同時在網站公布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指出,從2007年秋季入學的新生起,在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陜西師範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部屬師範大學實行師範生免費教育。免費教育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安排。
辦法指出,部屬師範大學師範專業實行提前批次錄取。免費師範生入學前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10年以上。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範畢業生,應先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二年。國家鼓勵免費師範畢業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辦法要求,免費師範生一般要回到生源所在省份的中小學任教10年以上,如果違約,應退還按規定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免費師範生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産研究生。
辦法也對非師範生敞開大門:有志從教並符合條件的非師範專業優秀學生,在入學兩年內,可在教育部和學校核定的計劃內轉入師範專業,並由學校按標準返還學費、住宿費,補發生活費補助。免費師範生可按照學校規定在師範專業範圍內進行二次專業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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