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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23 記者:王麗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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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為有效促進建築節能,貴州省政府日前&&一項規定,所有新建建築工程在辦理施工許可證前須繳納“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對使用新型建材並達到明顯節能效果的工程,竣工後將退還基金。 貴州省政府日前&&了“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徵收管理辦法”,從今年4月份起,省內所有新建、擴建、改建建築工程,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證前,須繳納專項基金。專項基金按照工程概算確定的建築面積以每平方米八元的標準預繳,圍墻等按所用標準磚量以每塊0.04元的標準預繳。建築工程使用新型墻體材料比例達到50%以上的,工程竣工後將按比例清退專項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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