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稱2000年後社保基金沒發生過擠佔挪用
"問題社保基金"正在追收
    2007-04-06    記者:鐘玉明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廣州4月5日電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廣州市社保基金遭擠佔挪用”,記者為此採訪了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崔仁泉。崔仁泉&&,2000年之後,廣州市社保基金沒有發生過擠佔挪用,歷史遺留的社保基金問題正在處理。
  據了解,媒體日前報道的“10.18億元社保基金遭擠佔挪用”一事,發生在上世紀90年代。2004年廣州“兩會”期間,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接受市人大代表詢問時報告説,1993年,勞動部發布文件,要求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把結餘的養老保險基金委託國家銀行、國家信託投資公司放貸,進行增值。廣州市人大也&&了地方法規,要求對社保基金進行開發、運營。因此,當時的廣州市社會勞動保險公司將部分社保基金向外投資運營。截至1999年底,在外運營的社保基金共10.18億元,涉及25個項目。此後,廣州市多次向省市人大和媒體報告過追收進展。
  崔仁泉説,2001年9月,廣東省政府發布《關於做好糾正回收違紀擠佔挪用社會保險基金工作的通知》,廣州市成立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抽調有關單位人員專責開展追收工作。截至2007年3月,採取法律手段處理的案件18宗,已經結案10宗;採取行政等其他手段處理的案件七宗,結案一宗。已追回社保基金3.6億元,預計還可以回收1.05億元。按照國家政策,社保基金如果確實無法清收的,將由市政府予以償還,以確保基金安全完整,廣州市每年均在財政預算中安排社會保險風險準備金。
  崔仁泉説,現在社保基金由地稅部門徵收,財政專戶管理,審計專業監督,勞動保障行政監管,並調整充實了工會和職工代表參加的監督委員會。自2000年以來,廣州社保基金未發生過違規擠佔挪用的問題。去年下半年,國家審計署專項審計後,對廣州市近幾年的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給予了肯定。省、市人大也對社保基金安全實施了經常性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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