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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01 記者:方燁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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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28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統計公報稱:初步測算,2006年我國萬元國內生産總值(GDP)能源消耗為1.21噸標準煤,比上年下降1.23%。儘管國家為實現2006年單位GDP能耗降低4%的目標花了很大的力氣,推出了許多新的政策,但最終目標仍未完成。
為了實現節能降耗4%的任務,政府主管部門從2006年年初就加大了節能降耗工作的安排和力度,有關節能降耗的新政頻頻推出。尤其是2006年8月,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改委等聯合公布《2006年上半年全國單位GDP能耗公報》之後,國務院迅速發出《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強調建立節能目標責任制和評價考核體系,建立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對未進行節能審查或未能通過節能審查的項目一律不得審批核準。即便如此,降耗指標仍然“失守”。
能耗年降4%目標沒有實現存在多方面的因素。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史丹認為,節能降耗是對各項産業的結構調整的結果,而産業調整是需要一個過程的。目前最為棘手的是,投資增長過快帶動部分高耗能行業迅速擴張,致使産業結構調整緩慢,能耗低的第三産業增速仍慢於工業,而能耗高的重工業佔工業的比重又有所上升。從工業增加值看,去年工業增加值比上年增長12.5%,其中重工業增長17.9%,增速快於輕工業4.1個百分點。從高耗能行業發展和高耗能産品生産看,前幾年大規模開工的鋼鐵、有色、電力、化工、建材等高耗能項目,有相當一部分於2006年建成投産。
此外,能源資源價格水平還不盡合理,節能降耗管理力量薄弱、政策措施見效慢,各種政策支撐條件如有關節能降耗的目標考核方式、指標體系等很多基礎工作還不到位,節能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滯後等,都是2006年能耗目標難以完成的重要原因。
當然,各地也在為節能降耗工作而努力。自2006年年初中央提出GDP降耗目標以來,許多地方重新調整了“十一五”規劃的節能工作重點,提出了本地區的“十一五”節能降耗的目標,並進一步分解到下級地方和行業。但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理事長曲格平提出,相當一部分地方對節能降耗工作的重視程度和高效落實的力度有待提高。
一個關鍵問題是,儘管國家將節能降耗工作放在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但事實是,傳統政績考核方式並沒有從根本上發生改變。從數據來看,我國工業能耗佔全社會能耗的70%,不管是企業還是各地政府,上項目、鋪攤子可使政績立顯,沒完成節能降耗指標則痛癢不大。此等狀況下,如果各地依然按GDP論英雄,最終的結果很可能是不管節能降耗還是污染物減排指標,最終都無法跟GDP指標抗衡。
一個新動向是,為堅持科學發展觀,各地已陸續開始調低GDP指標,但同時卻調高了降耗指標。比如,天津、河北已確定2007年降耗4.4%的指標;山東確定2007年降耗指標為4.5%;雲南、浙江、青海、北京等均於近日將已確立的單位降耗指標進行上調。
“全年萬元GDP能耗下降4%的目標很可能實現不了,但是我想,能夠出現能耗的由升反降,這也是一個非常積極的信號和成效。”國家統計局局長謝伏瞻曾經這樣説。有關人士&&,確實有理由對日後節能降耗工作的穩步開展&&樂觀,畢竟去年前三季度單位GDP能耗下降了0.5%,是近三年來單位GDP能耗首次出現下降。從行業看,能源消耗量約佔全國能耗的1/10的鋼鐵行業節能降耗取得顯著成效。去年我國重點大中型鋼鐵企業總能耗同比下降8.8%,噸鋼綜合能耗下降7.1%。
另一個引人關注的信號是,國家開始積極運用市場手段,促進節能降耗目標的實現。由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起草的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的方案——《關於深化價格改革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意見》,近日已獲得發改委主任辦公會議的原則通過。此方案旨在從能源定價機制入手,從根本上改變目前經濟發展中的高耗能現象。
有關專家指出,從目前看,現有的措施還不足以保障實現節能降耗目標,需要各級政府積極主動採取新的政策和組織措施,包括投融資、産業政策、國土規劃、城市規劃、房地産政策、消費政策等都要進行相應調整。同時,要完善節能法律法規,為節能降耗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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