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裁定歐盟對部分高科技産品徵稅違約
    2010-08-18    作者:楊京德    來源:經濟參考報
    世界貿易組織(WTO)爭端解決機構16日公布專家組報告,裁定歐盟對美國、日本和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某些高科技産品徵收關稅違反世貿組織《信息技術産品協議》。
  專家組報告要求歐盟根據世貿組織協議,採取履約的合理措施。
  歐盟對三方徵稅的産品主要是電腦平板螢幕、多功能印表機(掃描、傳真、復印)、資訊傳輸盒(機頂盒),關稅有時高達14%。
  2008年,美國、日本和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向世貿組織提起訴訟,認為歐盟對這些産品徵收關稅違反烏拉圭回合談判後達成的《信息技術産品協議》。
  歐盟認為,被徵收關稅的産品不屬于協議范圍,因為這些産品包含新技術。《信息技術産品協議》要求取消電腦螢幕關稅,但不包括電視機螢幕。歐盟將電腦平板螢幕歸入視頻螢幕,因為這種螢幕還可用于播放DVD碟片。
  美國認為,歐盟通過徵收關稅打擊技術創新。據美國統計,這三類産品的世界出口額2009年超過44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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