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國富國多種辦法提供保障房
    2010-05-14        來源:經濟參考報

    無論是在發達的美國還是處於發展中的非洲國家,解決低收入者的居住問題是困擾各國政府的一大難題。目前,各國政府採取的方式不盡相同,或租或賣,但均在設法讓低收入者在可承受價格的範圍內,有房可住。

  發達國家多以租為主

  歷經百餘年的發展,發達國家在保障房建設上可謂經驗豐富。這些國家基本都選擇了提供廉租房的方式,照顧低收入者的住房要求。
  在日本,當地政府採取了一種“保低放高”的政策。政府為中低收入者提供“廉租房”或優惠住房貸款,保證中低收入者從“能租得起房”向“能買得起房”過渡,而高收入者的住房問題則由市場解決。據統計,目前大約有超過220萬套的“廉租房”,佔全部住宅的4.7%。其中一個顯著的特點是,在東京、大阪和名古屋三大城市,集中了日本50%以上“廉租房”。
  在法國,廉租房的相關法律的建立可以追溯到1894年,最初主要供城市工人階層使用的住房在當時被叫做“便宜房”。2000年通過的法律還給法國每個城市制定了佔城市總住宅20%的廉租房建設目標。截至2008年,法國共有近450萬套廉租房,佔法國主要住房總數的17%。除日本和法國外,加拿大和中國的香港等國家和地區也都以向低收入者提供廉租房為主。
  不過,不同的國家對申請廉租房的低收入者的條件規定也不同。日本的廉租房首先是滿足單親母親、殘疾人和老年人的需要,其次才是提供給一些剛工作,居住不穩定者或者就是帶著一兩個小孩的年輕夫妻。日本有些地方政府還對殘疾人入居“廉租房”採取特別減免制度。
  日本的“廉租房”房租並不是完全按照收入多寡按一定百分比等方式收取,而是根據申請居住家庭每年提供的《收入報告書》為基礎,再綜合考慮房子所在位置、房子具有面積、房子興建年數、房子具有的便利性等4個方面的“系數”計算出來的,比較繁瑣。對於收入連續兩年超過標準的家庭,地方政府可以命令居住者從公營住宅裏面搬遷出去。因為這種住宅本身是為低收入者興建的。如果居住者不肯搬遷的話,就要被罰高額的違約金。
  而在法國,70%的法國居民符合申請廉租房的條件,即個人月收入低於1706歐元。這一標準根據地區略有不同,比如在巴黎地區,由於平均收入和消費都偏高,可申請廉租房的個人月收入上限達到1963歐元。法律還規定,已經享受廉租房的住戶擁有“維持權”,就是説即使這些家庭收入增加也不必搬出;只是當家庭總收入超出規定標準40%以上時,管理機構可以對房租進行微幅上調。這一條款的目的是保持廉租房住宅區內的社會階層多樣化。
  瑞士蘇黎世州銀行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劉志勤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發達國家已經基本解決了社會的住房需求,因此他們多以廉租房為主,以滿足新移民和外來打工者的住房需要。此外,西方國家舊房較多,改造成本也不高,政府也願意將其買入後加以改造,作為廉租房使用。發達國家雖然以廉租房為主,但也同樣注重類似于中國的“經濟適用房”建設。例如,新加坡政府建的保障房叫組屋,它實際上包含了出租和出售兩種方式,但多以賣為主。

  發展中國家多以賣為主

  不同於發達國家的廉租房,發展中國家多以低價賣房的形式來保障低收入者需求,也就是我們所熟悉的經濟適用房。
  在巴西,政府2009年推出了“我的家園,我的生活”全國住房計劃,目標是在未來3年裏投資340億雷亞爾,為中低收入家庭建設100萬套保障性住房。
  為落實這項計劃,聯邦政府將投資200億雷亞爾,為中低收入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提供住房補貼或是住房信貸補貼。地方政府負責對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進行登記和管理的工作,並免費提供建房用地,與建築商簽署承建保障性住房的合同等。巴西政府根據申請者的收入情況,提供不同的優惠措施,幫助低收入者買房。
  不同於巴西由國家主力推動經濟適用房建設,埃及政府則更多提倡私營資本融入社會的理念。埃及政府&&了一個名叫“青年公寓”的計劃。“青年公寓”的資金50%由企業家捐助,另50%由私人發展商投資,租售價格基本上也是象徵性的,以收回成本為原則。埃及前前後後建了數十萬套“青年公寓”,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居民住房緊張狀況。根據計劃,2009至2010年,埃及擬建成大約20萬套面向低收入者的住房,鼓勵房産商大力開發低價房,並對他們提供免稅等政策支持。
  針對大城市住房資源緊缺的情況,埃及政府還在開羅的周圍建造衛星城,目的是稀釋開羅高度密集的人口,解決百姓的住房困難,開發開羅的周邊地區等。為此,政府還配套了相應的優惠措施,如對公司企業,規定凡是在衛星城落戶的企業,10年內免繳海關稅和企業所得稅;對個人,則收取比開羅低大約1/4的房價。衛星城空氣新鮮,環境優美,一般分為工業、住宅和娛樂三個功能區域,設計上很合理。如今,這些城市已成為大開羅的一個特色景觀。
  同樣堅持為低收入人群提供經適房的國家還有俄羅斯和南非等國。俄羅斯憲法規定,每一位俄羅斯公民都有權獲得至少12平方米的住房。然而,莫斯科市政府每年只能提供100多套免費的經濟適用房給無房的低收入市民,其住戶只需承擔維修費和物業費就可以將這套房子轉為個人財産。

(摘自5月11日《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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