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擬徵銀行“危機稅”
    2010-04-02    作者:新華社專稿    來源:經濟參考報
    德國財政部長沃爾夫岡朔伊布勒説,德國政府3月31日達成共識,將向銀行開徵新稅種,用於設立應對銀行業危機的援助基金。
  德國當天舉行內閣會議。按照朔伊布勒的説法,德國銀行繳納的稅款總額每年最高12億歐元(約合16億美元)。
  各銀行將按自身規模和行業影響力納稅。朔伊布勒説,這一措施“意在從金融危機汲取教訓,採取防範措施,以免再次遭遇危機或使危機不至於達到同樣規模”。
  他介紹,新稅草案將於議會7月中旬休會前提出,希望議會屆時“迅速”通過。
  內閣會議擱置另一項提議,即要求銀行償還金融危機期間所接受的援助資金。
  法國財政部長克裏斯蒂娜拉加德列席德國當天內閣會議。會後,拉加德與朔伊布勒發表聯合聲明説,新措施將為銀行業有效重建提供法律框架,旨在幫助包括跨境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應對和解決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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