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印尼簽訂避免雙重徵稅協定
    2010-03-24    作者:新華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23日消息,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與印尼財政部長穆爾亞尼23日在雅加達簽訂旨在避免雙重徵稅及防治逃稅的協定。
  據此協定,如僱主並非印尼個人或公司,以及1年內在印尼的總逗留時間不超過183天,香港居民在印尼的工作入息無須在印尼繳稅;同樣規定也適用於在香港工作的印尼居民。
  協定內容還包括,印尼對香港居民的股息收入預扣稅將降至10%;若收款人是持有派息公司最少25%股權的公司,則可降至5%。此外,特許權使用費預扣稅率的上限將降至5%;香港居民的利息預扣稅率則由20%降至10%。
  根據此項協定,香港航空公司旗下飛往印尼的航線,無須在印尼繳稅。這是香港簽訂的第八份全面避免雙重徵稅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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