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問題車召回制度有效保護消費者權益
    2010-02-11    作者:記者 劉浩遠/東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日前,豐田公司已經決定在日美兩大市場召回剎車系統出現問題的混合動力汽車普銳斯,預計總量為27萬輛。這是豐田公司繼去年底的“腳墊門”和今年1月的“踏板門”後,再次捲入全球範圍的大規模召回。
  業內人士認為,豐田在這次處理大範圍汽車質量問題時表現欠佳,但在短短幾個月的時間裏先後實施三次召回及自主維修處置,除全球媒體的壓力外,也與日本國內和歐美等國家都有比較嚴格的法律制度有關,較好的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日本從有了問題車召回制度開始到2008年的近40年間,對日本國産車和進口車實施了3782次召回處置,共涉及7207.5459萬輛汽車。其中,國産車2240件、6648.3146萬輛,進口車1542件、559.2313萬輛。據統計,過去實施召回處置的車輛的召回率均在90以上。從上述數據可以看出,日本的問題車召回制度在保護消費者安全等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了真正作用。
  不過,儘管有法律規定,也有相關的具體實施辦法和制度,但是由於對問題産品實施召回處理,不僅需要鉅額費用而且對廠商的信譽也産生影響,因此,在過去的幾十年中,也出現不少隱瞞問題的事件。
  最近在全球範圍內因油門踏板問題車進行召回處理的豐田汽車公司,歷史上也有過對産品缺陷長期隱瞞的經歷,當時負責質量保證的幹部因此被送交檢方處理。在處理“腳墊門”“踏板門”“剎車門”事件中,豐田又被指責行動遲緩有隱瞞缺陷嫌疑。就此問題,豐田公司廣報部人員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解釋説,其實豐田技術部門一直都在對相關問題進行檢查,但是由於現在的汽車比過去複雜的多,而且在實施召回或自主修理同時必須要制定出可行的解決辦法,因此所需時間就比較長。這表明,即使在法律比較健全的情況下,在處理産品質量問題時也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
  中國也開始步入汽車普及時代,成為全球汽車廠商角逐的大市場,必須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嚴格相關法規,以提高廠商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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