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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1-07 作者:記者 李學梅/巴黎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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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政府發言人呂克 沙泰爾5日説,法國政府擬定於今年7月1日起實施二氧化碳排放稅法案(簡稱碳稅法案)。而僅一週之前,法國憲法委員會剛剛推翻了該法案最初的版本,使其無法於原定的1月1日生效。 沙泰爾在當天內閣會議後向媒體宣布了這一消息。他説,法國政府重申,徵收碳稅對於引導公眾的環保行為至關重要。 2009年9月,法國總統薩科齊正式宣布了法國將從2010年1月1日起在國內徵收碳稅的決定,徵稅標準初步定為每噸二氧化碳17歐元,以後還可能根據實際情況上調。 2009年10月和11月,法國國民議會(議會下院)和參議院先後投票通過了這項議案。但法國憲法委員會2009年12月29日晚間發表公報,以涉及太多例外為由,宣布碳稅法案無效。法國總理菲永隨後&&,他將在今年1月20日舉行的內閣會議上提交一份新修訂的法案,這份修訂法案將充分考慮憲法委員會的意見。 沙泰爾説,在法國政府起草新法案之前,將與包括工業界在內的相關各方進行磋商,然後將新法案提交國民議會審議通過。 由於碳稅徵收方案涉及面廣、影響大,在法國國內引發了不小的爭議。一項民意調查顯示,73%的法國人反對徵收碳稅。法國企業界也抗議説,碳稅的增設將損害其國際競爭力,不利於企業未來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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