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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13 作者:記者 劉曉燕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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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布魯塞爾電
歐盟委員會11日為包括英國、法國和德國等在內的十多個成員國規定了削減預算赤字的最後期限。
根據歐盟委員會的這一要求,奧地利、捷克、德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荷蘭和葡萄牙需在2013年前削減其高額預算赤字,比利時和意大利削減預算赤字的最後期限是2012年。
歐盟委員會認為,鋻於目前嚴峻的經濟形勢,此前為法國和西班牙規定的最後期限可延長一年至2013年,愛爾蘭的最後期限可延長到2014年,英國的最後期限可延長到2014至2015財政年度。但歐盟委員會對希臘提出了警告,認為希臘沒有採取“有效措施”遏制本國預算赤字的增長,導致2009年預算赤字佔其國內生産總值的比例可能達到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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