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2009-03-26 記者:張碧弘 來源:經濟參考報 |
|
|
本報布魯塞爾電
歐盟委員會24日發表聲明,限期要求財政赤字超標的成員國切實採取措施,將財政赤字控制在《穩定與增長公約》規定的佔國內生産總值3%的限度內。 聲明説,在對希臘、西班牙、法國、英國和愛爾蘭的財政情況進行評估後,歐盟決定限期讓上述國家糾正預算缺口。由於各國財政政策和宏觀調控情況不同,設定的期限也不同。 根據歐盟委員會的要求,法國和西班牙達標的期限是2012年,愛爾蘭的期限為2013年,希臘達標的期限是明年年底。由於財政赤字過高,歐盟委員會要求英國在2014年3月前將赤字控制下來。 根據歐盟《穩定與增長公約》,歐盟成員國年度財政赤字不得超過其國內生産總值的3%。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