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府宣布:餐飲業需標明牛肉原産地
    2008-07-07        來源:經濟參考報
  韓國政府宣布,從6日開始要求餐飲行業標注所用牛肉的原産地。
  據韓國農林水産食品部介紹,餐館、快餐店、餐車、學校餐廳、醫院和政府部門都將被要求標注製作食品所使用牛肉的産地。
  3個月的“指導期”過後,政府部門將開始監控規定的執行情況。屆時,違規者將被處以最高500萬韓元(約合4800美元)罰款。
  韓聯社説,韓全國營業面積大於100平方米的餐館有64萬家。因此,不少人懷疑,這一措施是否能夠順利推行。
  韓國農林水産食品部次官樸德培也承認,新政策僅為“象徵性的”。他説:“我們無法規範所有餐館,我們也不應該這樣做。這樣可能會帶來消費量下降等副作用。”
  (新華社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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