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2007-12-10 記者:郇公弟 來源:經濟參考報 |
|
|
本報訊
針對德國政府擬立法限制外國主權基金在德投資,歐盟日前向德國政府發出明確警告:歐盟成員國間以及與第三國之間的資本自由流動受到歐盟法律保護,應避免任何貿易保護主義做法。 歐盟&&,目前沒有必要在歐盟範圍內對海外主權基金立法設限。歐盟委員會負責貿易的委員曼德爾森説:“假如在公眾中造成一種認為外國在歐洲投資是壞事的印象,我們就犯了本質上的錯誤。” 在德國國內,對主權基金設限也存在不同觀點。德國經濟部長格洛斯在多個場合表達了他的保留意見。德國工商界和金融界也對新法案存在相當顧慮。德國聯邦工業協會主席圖曼&&,德國應以同樣的尺度對待國內外企業。德國銀行聯邦協會執行理事韋伯也&&:“德國經濟得益於開放的市場和外國投資者,應避免建造保護主義藩籬。” 目前,德國總理府、財政部和經濟部正聯手制訂限制海外主權基金的法案。根據新法案草案,外國主權基金取得德國公司超過25%的股權,必須向德國政府通報,政府有權在其通報後四週內否決並購案。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