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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16 記者:張碧弘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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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盧森堡電
歐盟理事會15日在這裡舉行的會議上決定,對産自中國的節能燈泡再徵收一年的反傾銷稅。 歐盟理事會同時還決定,對産自巴基斯坦、菲律賓和越南的節能燈泡徵收反傾銷稅。 歐盟自2001年起對産自中國的節能燈泡徵收最高達66.1%的反傾銷稅,為期5年。就在此項反傾銷措施於2006年7月到期之時,歐盟應少數照明器材製造商的要求,又對産自中國的節能燈泡展開為期15個月的調查,以決定是否繼續徵收反傾銷稅。調查期間,原有的反傾銷措施依然適用。8月29日,歐盟委員會建議對産自中國的節能燈泡繼續徵收一年反傾銷稅,並將這一建議提交歐盟理事會批准。 歐盟企業界和環保人士曾對歐盟委員會的建議&&強烈不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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