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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66年倫敦城大火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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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天文學家哈雷繪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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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伊麗莎白一世女王繪像 | 保險原始形態的産生可以追溯到公元前4500多年的古埃及,14世紀意大利出現了第一張現代保險單,隨後保險業開始蓬勃發展,保險産品的種類也由最初的海上保險到後來的火災保險、人壽保險、責任保險等等,保險機構由人們自發組織的合作機構到商業機構再到專業化的保險公司,承保的風險由簡單的海上運輸遭遇風浪的風險到火災、地震等巨災風險再到現在出現的針對特殊個體的個性化風險。現代保險業已成為人們生産和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
文明古國沙漠商旅的保險雛形
人類社會從開始就面臨着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擾,在與大自然抗爭的過程中,古代人們就萌生了對付災害事故的保險思想和原始形態的保險方法。保險思想發源於經濟貿易往來頻繁的地中海沿岸諸文明古國(古巴比倫、古埃及、古羅馬和古希臘)。約在公元前3000年前,在巴比倫的法典中就有冒險借貸的規定。《漢謨拉比法典》規定,凡是沙漠商隊運輸貨物途中,如果馬匹死亡、貨物被劫或發生其他損失,經當事人宣誓並被證實無縱容或過失行為後,可免除其個人的責任,由商隊全體給予補償。古代埃及,在橫越沙漠的猶太商隊之間,對丟失駱駝的損失,採用互助共濟的方式進行補償。在古羅馬的歷史上,也有過類似於現代養老保險的喪葬互助會組織“拉努維莫”。在古希臘,曾盛行過一種團體,即組織有相同政治、哲學觀點或宗教信仰的人或同一行業的工匠入會,每月交付一定的會費,當入會者遭遇意外事故或自然災害造成經濟損失時,由該團體給予救濟。 在古代中國,積糧備荒如“委積”制度和“平糴”思想、倉儲制如“義倉”等使得中國成為傳統保險思想的發祥地之一。傳説,早在3000多年以前,即商朝末周朝初,有一個年輕的在長江上做生意的四川商人名叫劉牧,提出要改變過去那種把貨物集中裝載在一條船上的做法,而把貨物分裝在不同的船上。開始時很多商人都反對這種做法,因為如果採取這種做法,就要與別的商人打交道,還增加了貨物裝卸工作量。但經過努力地説服,劉牧成功了。採取這種辦法後的第一次航行,果然發生了事故,船隊中有一艘船沉沒了。但由於採取了分裝法,使損失分攤到每個商人頭上後,損失就變得小了,大家都避過了滅頂之災。這種分散風險的方法在長江運輸貨物的商人們中被廣泛地接受,進而得到了發展。
意大利誕生世界第一張海上運輸保險單
1347年10月23日,意大利商船“聖 科勒拉”號要運送一批貴重的貨物由熱那亞到馬喬卡。這段路程雖然不算遠,但是地中海的颶風和海上的暗礁會成為致命的風險。這可愁壞了“聖 科勒拉”號的船長,他可不想丟掉這樣一筆大買賣,同時也害怕在海上遇到風暴而損壞了貨物,他可承擔不起這麼大的損失。正在他為難之際,朋友建議他去找一個叫做喬治 勒克維倫的意大利商人,這個人以財大氣粗和喜歡冒險而著名。於是,船長找到了勒克維倫,説明了情況,勒克維倫欣然答應了他。雙方約定,船長先存一些錢在勒克維倫那裏,如果6個月內“聖 科勒拉”號順利抵達馬喬卡,那麼這筆錢就歸勒克維倫所有,否則勒克維倫將承擔船上貨物的損失。這樣,一份在今天看來並不完備的協議就成了第一份海上保險的保單,也成為現代商業保險的起源。現在我們仍然可以在意大利熱那亞博物館看到這兩張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保險單。
伊麗莎白一世女王頒佈世界第一部保險法
1575年,英國女王特許在皇家交易所內設立保險商會以辦理保險單的登記等業務,英國確立了海上保險保單的標準和條款。 1601年,參照安特衛普市頒佈的規定保險單內容和格式的法令,伊麗莎白一世女王頒佈了第一部有關海上保險的法律《涉及保險單的立法》,並批准在保險商會內設立仲裁庭以解決海上保險相關的糾紛案件。 1756年至1778年,英國上院首席法官曼斯菲爾德收集了大量的海上保險案例,編制了一部海上保險法案,隨後以此為基礎的《海上保險法案》於1906年獲得英國國會的通過,並且後來成為世界各國保險法的範本。 隨着海上保險業務在英國的興盛和發展,為海上貿易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英國打開了通向世界各地的海上通道,英國商人把他們的保險理念用貿易和殖民方式傳播到世界各地,英國成為當時的“日不落”帝國。
17世紀倫敦一場大火“燒”出了首家火災保險公司
火災保險起源於1118年冰島設立的Hrepps社,該社對火災及家畜死亡損失負賠償責任。1591年,德國釀造業發生一起大火。災後,為了籌集重建釀造廠所需資金和保證不動産的信用而成立了“火災保險合作社”,這是火災保險的雛形。 1666年9月2日,位於倫敦市中心的皇家麵包店突然因為烘爐過熱,引發了一場火災。大火蔓延至全城燃燒了五天五夜,燒燬13000多棟住宅和90多個教堂,倫敦80%的建築物被燒燬,20萬人因此無家可歸。 在經歷了這場災難之後,一個叫尼古拉斯 巴蓬的醫生開始籌措開辦一家承保火災風險的保險公司。經過十多年的摸索和實踐,1680年,巴蓬醫生和他的四個朋友湊齊了4萬英鎊,開辦了世界上第一家火災保險營業所,1705年更名為菲尼克斯火災保險公司。巴蓬的主顧們多是經歷了倫敦大火的居民,他們為了防止災害再次造成的巨大損失紛紛到巴蓬這裡購買保險,而巴蓬也意識到不能給所有的房子都按照統一標準收費,於是他獨創性地依據房屋的結構和租金收取保費,例如,磚石建築的費率定為年房租的2.5%,木質結構的房屋費率則提高至5%,這種差別費率制為日後保險業的發展提供了一個樣板,巴蓬本人也被譽為“現代火災保險之父”。
英國天文學家哈雷完成第一張完整的生命表
現代人壽保險的産生也是源於海上保險。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之後,歐洲人開始從非洲販運奴隸,15世紀末,奴隸販子開始將海上販運的奴隸作為貨物投保海上保險,這是以人的生命為保險標的的商業化保險的源頭,後來,船員和乘客也開始投保海上保險。 1536年,英國人馬丁於給一個叫傑明的人投保了2000英鎊的人壽保險,保險期間是一年,收取了80英鎊的保費。 人壽保險發展過程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標誌就是數學方法和統計手段在人壽保險業務中的應用。1661年,英國數學家約翰 格蘭特發表了關於生命表思想的論文;法國數學家帕斯卡將概率論用於年金保險;1671年,荷蘭數學家維特運用概率論的原理,依據人的生存或死亡概率計算年金;1693年,英國天文學家哈雷(A.
Hally)根據德國布勒斯勞市的居民壽命資料,編制出一張完整的生命表,用科學方法精確地計算出各年齡人口的死亡率;1756年,數學家陶德森提出了“均衡保費”思想,為現代人壽保險的産生奠定了科學的理論基礎。 1699年,英國出現了首家專業化的人壽保險組織——孤陋寡聞社,該社對投保人的年齡、健康情況等條件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並且設置了寬限期等延續到現在人壽保險合同的條款。18世紀40至50年代,英國人辛普森和多德森兩人發起組織了“倫敦公平保險公司”,辛普森根據哈雷的生命表,制定出依據死亡率遞增的費率表,首次將死亡表運用到計算人壽保險的費率上,使人壽保險得以迅速發展。 17世紀,年金保險産生,其創始人是意大利銀行家洛倫佐 佟蒂(L.
Tontine)。 隨後,人壽保險的發展打破了單純以被保險人的死亡為賠付條件的模式,開始出現無論被保險人生存或死亡都可以獲得保險金的兩全保險;以被保險人健康為保險標的的健康保險和意外保險;到20世紀末期還出現了分紅保險、投資連接保險等創新型險種。人壽保險的範圍不斷擴充,為人類對抗死亡和疾病的威脅提供了大量有效的風險規避手段。
現代商業保險的發展之最
最早的汽車保險是美國的旅行者保險有限公司在1898年給紐約布法羅的杜魯門 馬丁售出的保單,原因是馬丁非常擔心自己的愛車會被馬衝撞;隨後勞合社設立了最早的有固定模式的汽車保險單,按照馬力收取保費,每馬力收取保費一英鎊。 最早的盜竊險保單是1887年由勞合社設計的。 最早的分保合同是巴黎國民保險公司和布魯塞爾業主聯合公司於1821年簽訂的。 最早的保險公司於1424年在意大利成立,經營海上保險業務。 最早以股份制形式成立的保險公司是1710年在英國成立的“太陽保險公司”,她至今仍然存在,是世界最古老的保險公司之一。 當前世界資産最雄厚的保險公司是德國安聯保險集團,列《財富》雜誌世界500強企業第14位;最大的再保險公司是慕尼黑再保險公司。 最大的中資保險公司是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列《財富》雜誌世界500強企業第192位。
(作者王穩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教授,李宏宇為該院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