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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30 記者:葛秋芳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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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倫敦電
英國教育部28日宣布了一項新計劃,允許留學生完成學業後在英國工作1年,這一期限不能延長,也不能成為移民的途徑。
根據這項將於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計劃,在英國受承認的高等教育機構攻讀任何專業並取得學士或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生,在完成其學業後都有資格申請繼續留在英國1年。這項新計劃將取代2004年開始實施的高科技學科畢業生計劃。2004年的計劃只允許部分高科技專業的留學生完成學業後申請繼續留在英國工作。
新計劃還規定,留學生在1年工作期滿後,如果想繼續留在英國,可以申請高技能移民、工作許可、學習或經商等,但前提是必須符合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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