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也成了公務員福利?
    2010-07-09    作者:桂子    來源:西安晚報

    近日有網友發帖稱,浙江嘉興桐鄉市在交警檢查酒駕之前,先告知政府機關,政府機關會在內部群發短信,提醒機關工作人員注意防范。交警大隊民警稱,這可能是市政府機關的“友情提示”。此舉遭到眾多網友質疑。(7月8日《南方都市報》)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酒駕不僅損害自己身體健康,還可能給他人和社會帶來不安全隱患,交警部門對酒駕採取一定處罰措施是嚴格執法之本義。
    在這個前提下再看浙江嘉興桐鄉市的“提示”。相關人員回應稱,這是一種善意的友情提示。當然,“友情提示”這個説法並沒有原罪,如果是對交通法規、駕車注意事項、酒駕危害等進行宣傳,則多多益善。可疑問也隨著産生了,既然是“友情提示”,為什麼不“提示”所有人呢?為什麼選在交警查處酒駕之前呢?如果事前走漏消息,讓一些人得到了特別“福利”,這樣的檢查會不會流于形式?對其他不知情的人是否公平?
    筆者並不反對“友情提示”,可提示的內容,不應該是逃避執法。從報道中網友發的短信截圖上可以看到“友情提示”的內容:“今明兩晚嘉興交警係統異地用警在桐鄉市范圍內開展酒後駕車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請大家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這種提示似乎也太直接了!
    酒駕面前,人人平等。禁止酒駕,政府人員應帶頭執行;禁止酒駕,動力來自自覺遵法守法,而不能靠事前提醒。可以想見的是,倘若這樣的“友情提示”泛濫,會破壞社會的公平和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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