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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免談房産稅”的消息以及發改委的“辟謠”,讓周一和周二的股市冰火兩重天。資本市場敏感而劇烈的反應,顯示了房産稅的政策,與相關方面的利益極為緊密。那麼,我們是否該期待房産稅的開徵呢? 《新京報》5月24日刊發的《“三年免談房産稅”的表態令人費解》,擔心官方的這一表態顯示房産稅有可能胎死腹中,該文章期待房産稅能夠及時開徵,繼續打壓仍然不合理的房價。 這種看似美好的期待,恐怕只是一種不切實際的“推理”。在普通民眾看來,當前的房價確實是不合理的,但寄希望房産稅來打壓房價,既不合理,也不現實。 稅收,從本質上是將錢從民間轉移到政府的一種手段。所以,開徵任何一個稅種,無論賦予它多麼美好的“重任”,都應慎之又慎。通過這樣一種手段,就可以讓房價回歸合理的話,那房地産市場的問題就不是問題了。如果種地無利可圖,即使免了農業稅,仍然有很多人不願意種地。如果炒房有暴利的可能,增加一些持有成本,也不可能真正抑制炒房的衝動。 即使炒房是不道德的,需要打擊,那麼,通過增加一個稅目可以打擊炒房嗎?如何精確打擊炒房者?很值得懷疑。首先,誰是炒房者?如何界定?即使我們可以認定某一部分人是炒房者,在充滿了漏洞和後門的政策環境下,這些資金雄厚的人們也有足夠的辦法將自己隱蔽為普通的購房者。在此情況下,如果非要開徵房産稅,埋單的恐怕還是那些普通自住購房者,這顯然不是政策的初衷。 開徵普通住房持有稅還有不合理的原因,那就是,土地國有,民眾購房,也只是購買70年的使用權。隨着時間的累積,房産的“有效期”在縮減,每年收取相同的稅金顯然是不合理的。而事實上,為獲得這個70年的使用權,無論是開發商還是購房者,都已經交納了名目繁多的稅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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