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價虛高絕不是不可治愈的“癌症”
    2010-05-18    作者:郭文婧    來源:千龍網

  一盒15.5元出廠的蘆筍片,經過層層加價,在醫院竟賣至213元,利潤達1300%,而且這藥還是通過網上招標集中採購的。對此,原國家經貿委醫藥司司長、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於明德直言:“藥廠,或者代理這個藥廠的批發公司與招標的機構,以及醫療機構這三方,説的好聽是合作的結果,不好聽的就是勾結的結果。”(中央電視台《每週質量報告》5月17日)

  老大難就是老大難,你有政策,我有對策。關係國計民生的藥價,國家&&了大量的調控政策,採取了24次降價措施,據説降價總金額超過了千億元,可現實是仍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藥價高的問題,老百姓依然怨聲載道。
  藥價虛高的難題,難道真的沒有解決辦法嗎?辦法總比問多,有思路就有出路。如果説沒有有效辦法來解決藥價虛高的難題,那肯定是自欺欺人。那為什麼藥價虛高的難題到現在還沒辦法破解呢?問題在於不是沒有解決的辦法,而是缺乏解決問題的決心。今年3月,針對記者對“同一種藥在不同藥店價格相差巨大”問題的提問,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稱很正常(《京華時報》3月15日)。這就是問題的癥結所在,價格決策和監管者認為“很正常”,當然也就不會有解決問題切實做法了。
  就拿“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制度”來説,這項旨在降低藥價的舉措,現實中被人為扭曲。早在2008年,四川省成都市政協李星煒委員就提交了《關於“改革現行藥品招標制度,防止壟斷和腐敗”的提案》,在提案中,李星煒委員直陳現行藥品招標制度的5大問題:一是強調了採購方(政府/醫院)的利益,二是強化了採購方(政府/醫院)的壟斷地位,三是權利加劇了招標官員和專家們的腐敗,四是採購方不能真的代表了患者利益,五是藥價高的根子不在生産商,而在於醫療壟斷。中國工程院院士鐘南山在去年更是直接説“政府不要推卸責任”。問題早就被發現了,但“補丁”到現在也沒有打上。
  世界上醫療衞生事業搞得好的國家,各有各的可取之處,特別是他們對藥價調控權的堅守,更是值得我們學習。美國的藥品價格由制藥企業與銷售商。社會健康維護組織與醫院、保險公司和聯邦政府聯合談判定價,並受《藥品競爭法案》和《處方藥競爭法案》的約束;英國制定了對制藥企業出廠限價的制度;法國幾乎所有處方藥都進入了國家醫保報銷目錄,一律由政府來定價,另外法國政府還有一套藥品強行降價制度;俄羅斯通過《藥品法》和《關於調整藥品價格的決定》,限制藥品價格上漲指數;日本和法國差不多,所有處方藥均進入醫保目錄,大體共有15000多種,實行政府定價。
  只要我們仔細看看國外的經驗,你就會發現,治理藥價虛高其實並不難,只要改革現行藥品招標制度,根據藥品批號,把所有處方藥都納入政府定價系列,形成一個包括消費者 (患者)、醫院、藥廠(藥商)、政府、保險公司在內的真正均衡的五方利益,並制定完備的法律進行管制,真正讓百姓分享經濟發展成果,不僅藥價虛高的問題可以解決,看病貴的問題也會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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