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條”的新意
    2010-05-14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過去的一年,關於國資與民資的爭論在中國從未止息。
  昨日頒佈的“新36條”雖未對此“蓋棺定論”,然而其明確提出的“國有資本要把投資重點放在不斷加強和鞏固關係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在一般競爭性領域,要為民間資本營造更廣闊的市場空間”,則十分值得關注。
  在曾經國資鐵板一塊的油氣勘探開發領域、電力建設領域、電信領域甚至軍工領域,“新36條”對於民資的進入均有明確交代,儘管對於何謂“關係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各方認識或存偏差,但國務院以政府紅頭文件的形式告訴世人,上述這些領域也將向民資開放。
  而全國工商聯研究室主任陳永傑接受《第一財經日報》採訪時&&,“新36條”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官方在2006年關於“國”與“民”的提法。
  當時,國務院辦公廳剛剛轉發了國資委的《關於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在中國,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關鍵領域主要包括軍工、電網電力、石油石化、電信、煤炭、航空運輸、航運等七大行業,而國有經濟在這些領域保持“絕對控制力”。
  而在昨日頒佈的“新36條”中,無論是軍工、電網電力、石油石化,還是電信、煤炭、航空運輸、航運領域,民資不僅被“鼓勵”進入,而且一些規定還非常具體,比如,民資可以獨資建設水電站和火電站,核電站則必須以“參股”的形式參與。
  民資並沒有被限制在經濟行業中,在曾經完全由政府主導的市政公用事業建設領域,民資甚至被作為“取代者”引入,“新36條”鼓勵民資積極參與到市政公用企事業單位的改組改制中,並要求,具備條件的市政公用事業項目可以採取市場化的經營方式,向民間資本轉讓産權或經營權。
  這也就難怪人們在“新36條”中可以看到,政府提出要積極推進醫療、教育等社會事業領域改革,並期望將民辦社會事業作為社會公共事業發展的重要補充,加快培育形成政府投入為主、民間投資為輔的公共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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