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急着為撤駐京辦叫好 得看下去再説
    2010-01-25    作者:十年砍柴    來源:南方都市報

    駐京辦,在今日中國的政治架構中,看上去似乎是一個無足輕重的機構。然而在現實中,這個機構卻有着難以為外人道的重要作用。因此當遼寧作家王曉方的系列小説《駐京辦主任》出版後,立刻洛陽紙貴,暢銷全國。可見多數國人心底裏是知道這個機構的能量,很想了解一些所謂的內幕。
  駐京辦之濫,也是近年來一個公眾話題。不僅各省、區、市以及副省級城市,包括許多地級市甚至縣級市,地方政府廳、局這樣的職能部門,乃至一些大學、大型企業在北京都設有駐京辦或聯絡處。有關駐京辦的負面説法也很多,比如“跑部錢進”,賄賂京城官員,成為所屬地方大員進京的接待辦等,有人將駐京辦説成腐敗的溫床,也不是沒有道理的。最新一期的《瞭望》周刊發布了一條消息,説中央有關部門決定要在半年內撤銷數千個駐京辦。這樣的決心值得讚賞,但效果如何還需相當的時間來觀察。其實這些年來,已有過幾次整頓、撤銷駐京辦的動作,最終雷聲大、雨點小。原因何在?——因為駐京辦對地方政府來説,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有人曾問過我,古代有沒有駐京辦這種機構?我説,據我有限的歷史知識,古代在官府的體系內,好像並沒有“駐京辦”這樣龐大的機構,用官府的錢,長期在北京養一個衙門,一大幫子人。漢代是郡、國交錯,一些劉氏宗親封為藩王后,離開長安去就國,為了維持和京城的&&,會在長安設一個“留邸”,留幾個小吏長期候着。在唐代藩鎮割據時,各節度使在京城也有“留邸”。
  但是到了明、清兩代,中央集權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地方官不敢公開在京師設立“留邸”。因為設留邸其實和皇權時代的政治倫理是相抵觸的,在皇帝看來,地方大員被派出去做官,老老實實奉旨辦事就行,如果還派手下的官員常駐京城,顯然不是刺探宮禁秘密,就是試圖結交朝廷大員,這都是犯忌的。但古代中國從秦以來,多數時候版圖很大,加上交通和通信不便,一個地方大員確實需要了解京城的諸多信息,而且在鄉土中國,外地人來到京城辦事也需要有個落腳的地方。於是有兩類機構或人士代行了當下駐京辦及駐京辦官員的職能。一是會館,會館並非納入官府系列,它要麼是地方商會出錢、要麼是地方在京大員捐款修建的,乃一種民間機構,外官進京述職、外地舉子進京趕考,常常在會館住宿,會館也成為連通京師和地方一個信息交匯中心。另一種辦法,就是地方大員派幕僚進京長期打探消息,或者讓自己在京的朋友、親戚及時向自己通報京城情況,打通與朝廷各種關係。明末天啟年間魏忠賢陷害東林黨人,就是從一位“駐京辦主任”汪文言入手的。汪是安徽歙縣人氏,早年連個秀才都不是,從監獄看守一步步幹到縣衙門的書吏,辦事能力極強,又仗義疏財,有“活宋江”之稱。後來他受某地方大員指派,給他捐了個監生的資格,以進國子監讀書為名,長期住在北京,後與東林黨人過從甚密。清末曾國藩、張之洞這樣的封疆大吏,給在京城的兒子、門生和朋友寫信,一大半就是詢問京城動態。
  可見,古代儘管沒有吃“皇糧”的駐京辦,但必須有其他的機構或人員來承擔這樣的職能。原因很簡單,當權力來源於上面,資源分配的主導權在上頭時,京師的政治動態、各類信息對地方大員太重要了,不了解這些就等於盲人摸象。皇帝三令五申不許結交朝廷大員、宮中公公,可哪個地方官都知道,要是得罪這些人,很可能連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這樣的政治體制不變,“駐京辦”總是會以各類面目出現。
  美國那樣的國家,各州縣有“駐京辦”麼?有一本書《硬球》回答了這個問題,那本書描寫各州參議員、眾議院的助手在華盛頓的旅館、咖啡廳打探、交流各類信息,然後做出對自己老闆有利,也意味着對所在州選民有利的決策。可以説,美國各州的兩名聯邦參議員和人數不等的眾議員,有點“駐京辦”官員的味道,他們必須在國會裏為本州爭利益,否則就會被選民拋棄。

(作者係資深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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