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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轟轟烈烈的煤礦兼併重組正在山西進入高潮。據稱,通過這一輪“中國規模最大的企業重組行動”,“煤老闆在山西將成為歷史”。 不少人就此猜想,像黑色記憶般的山西礦難就算無法“永別”,也該大幅度減少了。就事實論,山西多礦難,而問題又多出在小煤礦、煤老闆身上,難怪有人感覺“還是國有大礦靠得住”。更有人認為,利用國有大礦資金和技術優勢及其博弈能力,還可以減少環境污染和官員腐敗現象。 這些説法看似不無道理,卻難免讓人困惑:既然國有大礦好處多多,以前為什麼要改制讓民營資本進入?這樣説來,其他領域是否也該盡快“國進民退”,一統江湖?不得不説,這些問題涉及國企和民營資本的作用及其定位,遠比企業重組的事情本身嚴重而複雜得多。 大致可以這麼講,以往國企改制主要為了解決效率問題,現在“國進民退”則更多重視公平問題。以往山西坐擁礦山,卻無法發揮更大效益;而民營資本進入後,效率和效益都提高了,種種社會問題卻也隨之而來。“帶血的煤塊”道盡了山西煤礦産業的辛酸和滄桑。還要看到,以往山西是有煤“沒市場”,但在資源緊缺大背景下這個問題已不難破解,故而相對集中的産業模式目前似乎對經濟發展更為有利。正因如此,改變似乎已是勢所難免。 可這樣的話,還得追問一句:究竟什麼原因導致小煤礦礦難不已,問題叢生?人們盡可以把礦難、污染歸咎於煤老闆見利忘義,搞得輿論怨聲載道,以至於現在都沒什麼人替他們説話。但別忘了,企業可以分國有、民營,資本的作用卻沒什麼本質不同。如果我們承認,不想賺錢的企業肯定不是一家好企業,或者説賺錢的同時不丟掉社會責任的企業才算得上一家好企業,那麼,怎樣才能促使企業符合市場的道德原則呢? 我想不管怎麼講,市場監管無疑是其中的決定性因素之一。相應法規和政府監督行之有效的話,“壞”的企業會不斷被清除出市場,或者得到相應的懲罰。反之,當一個行業“害群之馬”成群出現,就不能不反思市場監管是否失去必要的約束力了。近些年來山西礦難不斷,一再關停小煤礦也難以遏制,這就説明,即便煤老闆集體道德淪陷,當地煤礦産業的整個監管體系無疑也存在着很大漏洞。 在這種情況下,採取“卸磨殺驢”的辦法兼併大部分小煤礦,當地煤礦産業的秩序重建恐怕仍然是一個待解謎題。採取兼併重組、“國進民退”的模式能否一勞永逸地解決礦難、污染、腐敗等問題,至少目前也還不能抱過分樂觀的態度。這且不説,以政府為主導的這樣大規模的“國進民退”還可能形成模仿效應,從而擠壓民營資本的發展空間。而實際上,山西煤礦的重組模式自有其特殊性(煤礦屬於資源性産業),就算當地搞成功了,恐怕也不能簡單成為其他地方仿傚的樣本。 我還注意到一個細節:當地上千個礦被整合後,巨量民營資本何去何從成了關注焦點。有地方煤監局官員憂心忡忡地&&:“這些資金大概有幾百上千億,匯集到任何一個行業,都將是一場災難。”這話聽起來好像民營資本就一定是黑色的,而錢落在國企那裏就一定是紅色的。民營資本被“妖魔化”的程度,由此可見一斑。 這麼説絕非為煤老闆叫屈——該群體有必要為自己的短視行為及灰色操作承擔後果,只是想提醒一點:這輪煤礦資本重組的背後,其實就是對國企和民營資本的“價值重估”;而個中一些問題已超出資本的運作形態,不能以企業的具體表現來衡量之。説得更明白一些,把礦難和煤老闆直接挂鉤,卻不考慮當地煤礦産業的整體問題,很容易陷入“驅民企、迎國資”的簡單思維。 所以,對於這場大規模企業兼併重組,個人看法可謂喜憂參半,甚至憂大於喜。倘若兼併重組有利於解決礦難等問題,這將是所有煤礦從業人員之福;如果這麼做僅僅是國有大礦得利,或者説問題並不盡在於資本的歸屬,民營資本則可能白白成為這輪改革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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