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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天來,陜西鳳翔“兒童血鉛超標事件”引發各界關注。8月15日晚,鳳翔縣政府就此次事件再次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稱血鉛超標事件主因是陜西東嶺冶煉有限公司,但該公司各項環境指標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也不排除還有其他方面的因素。 我們承認這起事件首先是一個環保問題,但從某種程度上説,它也顯示社會存在的其他深層難題。因為化工企業、居民搬遷、招商引資等關鍵詞的組合,使得這一事件具有一定的複雜性。一個明顯的問題是,事情處於處理階段,但調查結論本身的説服力不強,環保部門把這家公司確定為主因,同時説明“各項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如此定性豈非要人相信國家標準默許企業以傷害人的身體健康為前提條件? 在鳳翔事件中,政府、企業、村民構成主要三方,他們都有自己的利益考量。吸引一家化工企業到所轄之地,可以增加財政收入,提升稅收水平,這是政府通常會有的考慮,企業在這裡面也希望獲得更大利潤。但政府由民眾授權組成,政府推行一項措施應當向民眾徵詢,以求達成諒解,獲得同意。不同意即須終止,這是一個常識,以犧牲民眾利益成全任何一方,都不可接受。 一個毋庸置疑的事實是,村民之所以關心這起事件,就在於這關係他們自身的利益,身體健康、心理安寧、生活安全,從一開始就成為他們參與此一事件的根本動力。環保事件在當今社會已並不鮮見,從本質上來講環保問題就是利益問題,是怎麼發展的問題。反觀鳳翔事件,我們並非要斥責當地政府當初沒有終止這一化工項目,我們只是認為,政府利益、企業利益、民眾利益當時並不處在一個合理的層面對待,切莫以環保層面的反思掩蓋利益層面的反思。 搬遷問題在當時沒有解決,這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今天這一局面的出現。政府承諾三年之前完成搬遷,為什麼沒有實現?如果我們相信搬遷無法完成是因為新址有甲醇項目落戶,那麼我們仍然會有疑問,甲醇項目何以擠佔村民搬遷用地,即便擠佔,也並非不可解決,舍搬遷而成全商業項目,這是一個基於利益考量的選擇結果。 無法完成搬遷,還有一個可以想見的原因是,補償問題無法形成一致意見。對於那些可能祖祖輩輩生活在一個地方的村民,要他們遷往他處,我們不知道這用金錢該怎麼衡量。故土難離,村民可能會有這樣的情結,也會有很現實的想法和要求,過程會比較漫長,但政府以自身信用擔保,給企業一個承諾,給村民一個承諾,理當讓事情善始善終,推行不下去,應是能力有限,或是客觀形勢所約束,不宜再倉促而行。談不攏絕不意味着乾脆不談,利益協商機制出了問題,不能強讓企業運轉起來再説。 彌補是必要的,但讓村民搬遷的理由是什麼?目前的説法是兩公里以外是安全的,一公里範圍雖然環境指數都達標,但安全是不可保障的。對村民而言,搬遷似乎是沒有選擇的出路,要麼身體健康受到威脅,要麼搬走。但村民們搬走以後,污染本身是否能得當控制,依然是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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