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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行政力量支配的壟斷,堂而皇之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斷漲價盤剝百姓利益,靠行政撐腰擠壓民資空間。
國家發改委12日發布公告,就《反價格壟斷規定(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份徵求意見稿涉及我國境內和境外的價格壟斷行為。 看完這則新聞,筆者只想提一個意見,那就是反壟斷應該首先反行政壟斷,反價格壟斷應首先反壟斷行業(企業)的價格壟斷——但這個意見恐怕是提了也白提。 這是因為,《反壟斷法》並不反行政壟斷,依其制定的《反價格壟斷規定》自然也不反行政壟斷價格。
《反壟斷法》總則中明確規定,“國有經濟佔控制地位的關係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國家對其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予以保護”。什麼是關係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石油、電力、電信、自來水、天然氣等。 事實上,在日常生活中,人們並不怕方便麵集體提價,也不怕航空公司搞價格聯盟——只要市場是開放的,那麼競爭就會充分。人們害怕的是石油漲價沒商量、自來水漲價一窩蜂——這種由行政力量支配的壟斷,堂而皇之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斷漲價盤剝百姓利益,靠行政撐腰擠壓民資空間。 《反壟斷法》十年磨一劍,於2007年&&,之前的立法階段,公眾寄予了無限厚望,以為終於能借助法律之劍破除行政壟斷,《反壟斷法》同樣“歡迎社會各界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意見提了,建議有了,可最終&&的《反壟斷法》是那樣令人失望——如今的《反價格壟斷規定》同樣不反壟斷行業(企業)的價格壟斷,這樣的規定有多大意義?莫不是要再一次浪費人民群眾的感情? 誠然,有些行政壟斷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即使《反壟斷法》不反行政壟斷,也並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放任壟斷行業(企業)盤剝百姓利益。舉個例子:前不久,歐盟相關機構&&規定,要求歐盟內的所有移動通信運營商必須按秒收費。而在我們這裡,手機通信是按分鐘計費的,1分零1秒也按2分鐘計費。熱衷於制定規章,卻疏於監管處罰,這不僅浪費,而且傷害了人民群眾的感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