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事件”警示産業整合迫切性
    2009-07-10    社論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我們不是戰鬥的堡壘,而是在堡壘裏戰鬥。”儘管有些酸楚甚至殘酷,但在“力拓事件”背景下來審視鐵礦石談判中的眾多中國鋼企,此話並非虛妄。
  最近幾天來,鐵礦石業巨頭力拓廣受關注。根據國家安全部門公布的情況可知,今年以來,在中外進出口鐵礦石談判期間,澳大利亞力拓公司駐上海辦事處四名工作人員,採取不正當手段,通過拉攏收買中國鋼鐵生産單位內部人員,刺探竊取了中國國家秘密,對中國國家經濟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為此,國家安全機關正在依法進行刑事調查。
  中國是全球第一産鋼大國,也是全球第一鐵礦石需求大國。但是,在和以力拓為首的三大國際鐵礦石企業近兩年的談判過程中,本該有利於掌握談判主動權的巨大需求反而似乎成為了中國鋼鐵企業的命門。繼去年被日本鋼企搶去首發價的主動權後,中國鋼鐵企業今年再次陷入被動。如今,“力拓事件”的曝光,讓人們在為極少數被拉攏收買的鋼企人員痛心的同時,更需要反思中國鋼鐵行業的整合和適度提高産業集中度緣何多年來收效甚微。推及開來,其他一些行業,如家電、汽車、農業等領域恐怕也存在類似問題。
  一個必須承認的現實是,目前眾多鋼鐵企業各自為戰,惡性競爭在所難免,且大企業與中小企業之間矛盾重重,市場嚴重扭曲。這樣的現狀給別有用心者以可乘之機。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中國共有大小鋼企1200家左右,其中上規模的大中型鋼企有70多家,但排名前5位鋼企的産量僅佔全國總量的28.5%。相比而言,美國、歐盟、日本等發達國家排名前4位企業鋼産量佔全國比重為60%乃至70%以上。不僅如此,國內各家鋼企産品結構、技術含量、管理水平有別,在鐵礦石價格相同的條件下,有的企業虧損,有的則可能賺錢。企業多、産業集中度低,不僅決定了我國鐵礦石談判的準代理機制,而且也給力拓的涉案者們施展拉攏收買的伎倆開了方便之門。
  在不違反《反壟斷法》規定的前提下,産業整合和適度集中早已成為全球産業發展的必由之路。對此,我國相關主管部門也早已認識到鋼企過於分散的問題。今年2月&&的《鋼鐵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再次明確,鼓勵寶鋼、鞍本、武鋼等央企在國內的聯合重組中發揮先鋒作用,力爭三年內鋼鐵業聯合重組取得重大進展,形成若干個自主創新能力較強、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特大型企業集團,國內排名前5位鋼鐵集團産能達到45%以上。但是,鋼鐵業整合多年來卻一直是推進緩慢、整而不合。這個現象背後,有不少原因。
  首先,當前的財稅體制不利於推進産業的跨地區整合。以鋼鐵業聯合重組,特別是跨地區、跨所有制的聯合重組為例,業界公認現行財稅體制和鋼企的管理體制是阻礙重組加速推進的主要原因。我國現行的財稅體制是實行“分稅制”和轉移支付制度,這就造成地方政府擔心並購後影響該地區收入,因此只願搞松散型企業集團,不願搞以資産為紐帶的並購重組。另外,由於鋼企管轄關係複雜,各地方考慮本地利益往往會影響重組進程。
  其次,以鋼鐵為代表的産業整合之難的背後,還有融資體制的原因。眾所周知,産業整合需要大量的資金做支撐。從直接融資渠道來説,我國證券市場有明顯的“新興加轉軌”的特徵,上市資源向國企傾斜,而且證券市場融資功能時好時壞,不夠穩定。從以銀行貸款為主的間接融資渠道來説,當前的信貸體制也不利於培養行業的龍頭企業。
  換個角度看,加快産業整合,提高産業集中度,也是避免國內企業惡性競爭的需要。産品重復開發、價格惡性競爭已是許多行業深惡痛絕而又無能為力的難題。我國多數企業的産品集中在以“勞動力為比較優勢”的中低端領域,價格戰自然難以避免。此外,産業整合還有利於企業加快創新步伐,有利於準確了解和把握用戶的需求,加快産品的應用和推廣。
  在全球化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數量多、規模小的企業要面對國際巨頭的競爭,其成功的概率非常小。“力拓事件”及其背後整個鐵礦石談判的艱難,在充分暴露我國鋼鐵行業不成熟的體制和混亂的市場局面的同時,也讓人們看清了解決鋼鐵業集中度問題,需要從稅收、融資體制等方面進行強有力的實質性推進。無論從現實情況還是未來發展看,産業整合仍是大勢所趨,誰有力量整合,誰就能在國際經濟競爭中搶得先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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