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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投資者的參與意願,在筆者看來,是此次新股發行改革和IPO重啟最抓得住人心的一個提法。但是,它的意義並不僅僅在於中簽率分配的小改小革。 其實,民間意願對於“市值配售”和“一人一手”的關注,並不拘泥於形式上是否完全雷同,主要還是重在一種利益分配傾向性的體現。《指導意見》雖未直接採納“市值配售”和“一人一手”的建議,但充分考慮了這兩項建議的意圖,並通過網下網上渠道分開、網上申購設置上限的方式,提高中小投資者中簽率,這也未嘗不可。不過,既然採納了“單個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賬戶申購新股”的建議,那麼,如何鼓勵那些有條件的新股,在今後的發行實踐中,採用更直接的方法體現對中小投資者參與意願的傾斜,這裡面應還可以進一步創新和改進,不宜就此把門關死。
儘管此次新股發行方法作了部分修改,但是,總體上看來,原先由機構主導新股發行的格局並沒有因此而改變,事實上也許還不可能發生太大的改變。特別是在保留詢價制主導定價的基本格局下,雖然證監會&&要“進一步淡化對新股定價的窗口指導”,但新股價格形成機制離中小投資者心目中的市場化依然還會有一定的距離,尚需寄望於今後更深層次的改革。 在我國股市全部有效賬戶比例的統計數據中,中小投資者雖然依然保持較高的比例,但改按擁有的資金量計算,各類機構投資者持有的已上市A股流通市值佔比已達54.62%。這意味着如果用資金標準替代賬戶標準,那麼,機構投資者已經超越散戶,成為中國股市進入機構時代的標誌。無可否認,機構投資者尤其是公募基金的超常規發展,為IPO擴容提供了極大的市場承受能力,但市場資源配置過多地向機構傾斜,則勢必極大地擴大了市場利益分配的失衡。 現在看來,我國資本市場在市場定位上的重大錯位,不僅是錯在市場功能簡單地向企業、尤其是國企的融資需求傾斜的
“重融資輕回報”,而且還錯在為了取得擁有大資金的大機構對滿足企業、尤其是國企融資需求的支持,而不惜犧牲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在發行和定價上,向大資金大機構進行過多利益輸送和利益交換的“重機構輕散戶”。 從長遠來看,發行制度的改革核心不是定價機制,而是發行本身的市場化。離開了這一點,不要説“存量發行”,就是市場化定價也談不上,至多只能算是市場化的投石問路。儘管如此,股市融資功能的恢復正常,不僅是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需要,也是對經濟復蘇的支持。在這個意義上,投資者的參與意願,反映了人們對新股發行改革有了更加理性的認識,是一種極為重要的大局觀的體現。尊重投資者的參與意願,是新股發行改革的方向,也是新股發行改革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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