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海外並購未必全靠資金
    2009-06-11    陸志明    來源:新京報

    在世界性金融危機逐步見底之際,積極拓展海外業務已成為眾多中資企業核心任務。對此,國家外匯管理局6月9日發布《關於境內企業境外放款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值得注意的是這一《通知》的受眾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所有制企業,而目前此類業務仍僅限於中外資跨國公司(據昨日《新京報》)。
    這對於已經建立海外子公司,或者準備積極拓展海外市場,進行國際並購的中資企業,尤其是規模較為有限的中小型民營企業來説,應該是一個極大的利好消息。
  然而這一便利於中資民營企業的國際資金流動的新規不可避免的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需要。
  首先,海外子公司的自主性與外管局合規性管理之間的矛盾。
  雖然外管局相關人士對《通知》的解釋中提及針對《通知》建立專項的境外放款外匯資金流&&統計監測機制,但是依然不難看出其主要是基於合規性管理,對於部分中資企業而言,只需要調整其在海外子公司或者並購項目中的出資權益比例即可,中資企業海外資金流出的安全性將會受到較大的衝擊。
  其次,資金流出的開放性與中小型民營企業的海外盲目擴張之間的矛盾。中小型企業,尤其是在其中佔據絕對多數的民營企業,其海外擴張雖然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但是發展戰略的合理性依然存疑。如近期在各大媒體沸沸颺颺的“騰中並購悍馬”案,其發展高耗能、高污染汽車産業與國家、乃至世界性的節能環保趨勢大相徑庭。
  而事實上,優秀的並購行為往往卻並不需要海外注資,如近期與“騰中並購悍馬”案形成鮮明對比的吉利汽車並購全球第二大自動變速器公司澳大利亞自動變速器公司(DSI),這項技術不僅使吉利汽車掌握了國內目前最缺乏的、最核心的自動變速器産能和技術。同時這項並購在資金運作方面也完全規避了國內企業資金的外流,用並購的資産做抵押向海外銀行貸款,和在海外資本市場發債、發股的方式籌措了海外擴張資金。
  這樣的並購方式不僅掌握了國內外領先的企業核心技術,同時也避免了母公司海外擴張的資金流出風險。對於欲通過資金流出來進行海外擴張的中資企業來説,應該是一個很好的借鑒,而外管局等相關的管理機構也可以從中獲得很好的啟示。
                                        (作者繫上海財經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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